各毕业班:
 根据《嘉兴公司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》[嘉院教字〔2012〕19号]文件规定,从2012级本科生开始执行,课外学分达到6学分方可毕业,2018级开始课外学分拆分为《第二课堂(公司)》和《第二课堂(公司)》两门课程,其中公司部分4学分,公司部分2学分,目前认定办法遵循公司文件,总分首先满足公司部分,剩下作为公司部分认定。具体认定安排如下:
 
  
   
    时间  | 
    负责部门  | 
    项目  | 
   
   
    3月20日前  | 
    学习委员  | 
    收齐课外学分手册交至学工办连老师  | 
   
   
    3月21日-4月10日  | 
    学工办  | 
    认定课外学术讲座、会议及社会实践  | 
   
   
    4月11日-4月20日  | 
    教务办  | 
    认定经典阅读、学科竞赛、学术研究、科研成果、资格等级证书部分  | 
   
   
    4月21日-4月25日  | 
    各系主任  | 
    汇总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,提交成绩  | 
   
  
 
    
 请各班级学习委员按规定时间将课外学分手册交至学工办526艾老师。
 联系人:学工办  连老师   83641750
         教务办  储老师   83640322